吴秀英拍下的旧照片,至少证明了一件事:去年十一月二日,林国良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写下的,是“本人同意作为项目本地联络人”。
没有金额,没有还款,没有青石巷十七号。
许律师将两张照片并排放在屏幕上。
陈启明发来的照片里,签名位置、灰色证件边框和红色印泥痕迹完全一致。区别是证件上方压了一页打印着“共同还款承——”的纸,只露出签名所在的右下角。
“看着像把签过字的复印件垫在另一页下面拍。”许律师说,“但也可能真有一份拼在一起的文件。没见到原件,谁都别下结论。”
“他为什么只发半张?”林国良问。
“因为半张就够烦人了。”林知夏说。
林国良没听明白,吴秀英却把陈启明发来的照片往桌角推了推。昨天半夜,她已经对着那半张纸看了不知多少遍。
林知夏注明家里那张照片还保留在母亲手机里,另一张却只剩一串转发后自动生成的文件名。吴秀英坚持让她在第一张后面再写一句“我拍的”,说不然过两天又分不清。
下午,方昀又带来三份居民材料。周砚川到场只为说明图纸版本,推门进来时,看见屏幕上的承诺书照片,脚步停了一下。
“不用看这个。”林知夏把页面切回图纸,“和你今天确认的内容无关。”
周砚川看了她一眼,在桌边坐下。
三份居民版意向书分别来自青石巷十二号、十九号和二十一号。签字日期不同,右下角却盖着同一枚“启明城市更新咨询有限公司资料专用章”。
印章边缘缺了一小块,像月牙。
融资展示图上也有这枚章,正好压住图纸编号最后一位。保护中心留档版和对外融资版只差这一位,章一盖,单看复印件就分不出来。
“同一枚章不能证明文件由同一个人制作。”周砚川说,“但它遮住的位置完全一致,不像随机盖章。”
方昀把十二号的图翻到设计说明页。
“这里还有签字。”
设计复核人一栏写着:周砚川。
那三个字写得利落,与周砚川交给旧城保护中心的现场记录签名很像。签名旁还有一行打印小字:已确认商业改造不影响原结构安全。
林知夏先看向日期。
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。
周砚川第一次正式踏勘青石巷,是十二月。
“这张哪来的?”周砚川的声音猛地高了一点。他伸手要拿,方昀先用文件袋压住了纸角。
“原件别碰。”方昀说。
“我知道。”周砚川嘴上这样说,手还停在半空,隔了两秒才收回去,“不是我签的。”
许律师问:“你能提供真实签名样本和当日行程吗?”
周砚川没有立刻回答。
林知夏把材料移到自己这侧。
“先停一下。”她说,“现在纸上出现了周工的名字,后面的核验不能再让他参与。”
许律师点头:“是我问快了。签名样本以后单独交。”
方昀也把手机收回去:“住户之前同意过,我可以把这张照片交给保护中心。”
周砚川把椅子往后推,椅轮撞到墙才停下:“我会报告。这份材料我不再碰,先交给中心查。”
他说完便低头收笔,笔帽扣了两次都没扣准。
会议提前结束。
方昀和律师先走后,周砚川仍坐在原位。他手边那杯水一口没动。
“你以前那份被合伙人修改的方案,也用了你的签名?”林知夏问。
“嗯。”
“和这次一样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