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别急。”崔璨站起来,把文件收进公文包,“我去起诉他们。”
“人家说了是个人行为——”
崔璨回头看了他一眼:“他说是个人行为就是个人行为?那我们就让法庭来告诉他们,什么叫'个人行为'。”同一时间,沈墨白继母家。
继母靠在沙发上剥橘子,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。
“老周,怎么样了?”周德海的声音带着得意:“王强已经撤了,电话换了号,人去了南边。方圆那个女律师打电话来了,我们直接说是个人行为。”"她信了?"
“信不信有什么用?公章是真的,但钱被王强从对公账户转走了——我们内部做一笔'该员工私自挪用公款'的账务处理就行。她告也告不赢。”
“法院那边呢?”
“就算她起诉,我们的律师会说是个人诈骗,要求刑民并案——这种案子一旦涉及刑事,民事就得中止。拖个一年半载,抓不到当事人,这事就得拖着,都有拖十年的呢。”
继母把一瓣橘子塞进嘴里:“五十万,够沈墨白喝一壶的了”
“何止五十万的事?耽误半年工期,生产线没法升级,间接损失比五十万大多了。董事会那边,沈墨白怎么交代?”
继母笑了。
2000年初春。某区人民法院,第三审判庭。
法庭不大,木质旁听席上坐了不少人。方圆公司来了几个高管,沈墨白坐在前排,一脸凝重。
旁听席最后一排的角落里,坐着一个穿深色夹克的中年男人,低着头——周德海。
华东鼎晟的代理律师姓黄,五十多岁,头发花白,做了二十多年商事诉讼。他翻开材料的时候,表情很轻松——这种案子他见多了,“业务员跑了、公司说不关我事”,套路得很。
审判长宣布开庭,进入举证质证阶段。
黄律师第一个站起来,语气沉稳:
“审判长,我方认为此案本质上是刑事案件。我公司业务员王强利用工作便利,私自以公司名义与方圆公司签订合同,骗取五十万元后潜逃。我公司同样是受害者,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,目前正在追逃。恳请法庭裁定本案移送公安机关,刑民并案处理。”说完坐下,朝崔璨看了一眼——带着一种老律师特有的居高临下。
意思很清楚:小姑娘,你告错门了。
旁听席上有人窃窃私语。
崔璨站起来,不慌不忙地走到发言位。
“对方律师说王强是'个人行为'、公司不知情。那我请问——”她打开文件夹,拿出第一份文件。
“王强来跟方圆公司洽谈时,出示的是华东鼎晟的工作证——照片、姓名、部门、职位一应俱全,上面有贵公司的公章水印。”
第二份文件。
“他带来的合同模板,盖的是华东鼎晟的合同专用章。我请法庭注意——这是合同专用章,不是部门章,不是个人章,是需要在公安备案、由专人保管的公司级印章。”第三份文件。
“他随身携带的授权委托书,盖的是华东鼎晟的公章。上面有公章使用登记编号——这说明这份授权书是在公司内部走完审批流程、由公章管理员亲手盖章的。”
第四份文件。
“他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盖的是华东鼎晟的红章。”
四份文件整整齐齐摆在法官面前。
崔璨抬起头,看着黄律师。
“我想请问对方律师——一个'私自行动'的业务员,是怎么同时拿到你们公司的公章、合同专用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的?你们公司的公章是放在门口任人拿的吗?”旁听席安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