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初听到他这么说,白知语诧异到下意识质疑:“怎么可能?”
这玩意儿不是无师自通的吗?
那时宋临野刚和她在一起,黏糊得惊人,像只树袋熊一样把她抱在怀里,哼哼唧唧地委屈道:“就是这样的啊,我哥那非人类的身体素质,我在房间里干什么他都听得一清二楚,怎么好意思……”
宋书航作为执行者五感灵敏,同样,宋临野应该也不遑多让。
“哦——”白知语拖长音调,慢吞吞地反问,“意思你哥做啥,你也听得到?”
没有回话。
宋临野年轻气血旺,身体像个小火炉,白知语被他抱在怀里只觉暖乎乎的,半梦半醒间,听到他小声嘟囔:“我们以后不要再提他了,好不好?”
宋临野对感情非常认真。
这也就导致白知语在宋书航去世后喝得烂醉如泥,酒后乱性把他吃干抹净后,人家就认准死理,觉得他们这就算谈起恋爱。不论白知语怎么解释,宋临野就是一副要她负责的样子,时间一久,白知语也放弃抵抗,想着凑合凑合过得了。
经过好几年的磨合,他们俩也算是像普通情侣般,进入平淡期。
虽然这样说有些悲观,可白知语总觉得他们不会长久,毕竟她一个普通人和执行者还是隔了个世界,总觉得宋临野什么时候就会和她提分手。
她就耐着性子等那天。
谁知那天还没来。
宋书航先回来了。
她主动和宋临野提分手是不太可能。
等宋临野腻,又没那个时间。
思来想去,似乎从宋书航这里下手更简单。
问题是——
丈夫现在已经不再是人。
对于诡异,白知语知之甚少。因为普通人知道得越多,越可能被那个世界注意到。
不论是生前的宋书航还是宋临野,都很好地将她与那个世界隔绝开,除了少数几次的意外,从未让她涉足过。
这就导致白知语对变成诡异的丈夫有些无所适从。
要说恐惧,显然是有的,不过这么几天相处下来,该吃吃,该喝喝,也就适应了。
要说喜欢……
过去,白知语是喜欢宋书航的,毋庸置疑。
如果不喜欢,她为什么要和宋书航结婚呢?
不过显然,宋书航心有所属。
他只是基于责任娶她回家。
白知语的那些喜欢早就被宋书航的冷淡磨透,如今,只剩唏嘘和惋惜。
好好的一个人,怎么变成诡异就变态了呢?
真让人头疼。
她一边感慨,一边往嘴里塞着食物。
宋书航会做饭,并不令人意外。他向来表现得十项全能,样样精通,完美得不像人类。
可若说宋书航小娇夫般天天给她做饭,还把家收拾好等她下班回来,那就有些……
出乎意料了。
至少直至今日,白知语都不太适应。
“知语,吃菜。”宋书航的声音适时响起,本要夹起肉的筷子微微一顿,转向旁边的青菜。
宋书航的目光有如实质,不过白知语早就被宋临野恶龙看宝贝似地盯习惯了,只管拿着手机,边看边吃。
过去为了维持在宋书航面前的印象,白知语将食不言寝不语贯彻到了极致,就连每天一次的房事中都不敢喘太大声,生怕把这位高岭之花喘萎掉。如今时隔多年局外人般回想过去,只觉得自己脑子有泡。
吃饭不玩手机就像睡觉不盖肚脐眼。
有违祖宗之法!
正想着,手机忽然弹出几条消息。
是宋临野发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