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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尽快幸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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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挽循声看过去。余光里,项珩也沉默瞧向那处。

秦冉也在。

其实应挽第一眼并没认出她来。秦冉妆容似乎换了风格,比以前见过的更浓,粉底的颜色也更白。身上只一件驼色毛衣裙,即使穿了长筒靴,小腿也仍光裸一节。

就算屋里暖意十足,这身打扮也叫人觉得冷。

她撑着椅背站在调酒台旁,手里还拿着玻璃杯,是一个刚刚站起来的姿态。身体有一个前倾的动作,左腿几不可察地迈出半步,又收回去。

项珩收回目光,盯着孟子谦看了两秒。

孟子谦知道他要问什么,将手里的酒杯搁下,双手抄进裤兜里,轻轻耸了下肩。

项珩移开目光那刻,秦冉的目光也偏转开,落到应挽身上,彬彬有礼地颔首。脸上仍是刚才的笑容,只是神采不似刚才,更像是出于一种惯性。

应挽淡笑,也朝她轻点头。

“阿挽?”

热情洋溢的声音。应挽转头,看见黎姿正款款走过来。高跟皮鞋敲击在瓷砖上哒哒作响,步履很快,却不显匆忙。

黎姿今日穿了一件紧身高领毛衣,肩上披了条图案繁复的披肩,紧身牛仔裤勾勒出曼妙的曲线。她头发剪短了,烫得更卷,像上世纪的复古名角儿。

“黎姿姐,”应挽眼睛一亮,“好久不见。”

“刚才在那边跟人聊天呢,居然没听见你来了。”黎姿指指远处的落地窗,挽住应挽的手臂,笑着自嘲:“年纪大了,耳朵不行了。”

台球桌上不知是谁一杆清了台,爆发出一声巨大的喝彩声。黎姿被吵得皱眉,带着应挽往窗边的方向走,“咱们去那边聊。”

还不忘转身和项珩摆摆手:“你女朋友我带走了啊,自己玩去吧。”

项珩颔首,被招呼着朝台球桌那边去了。

“你们玩得怎么样?那边雪景有咱们这儿漂亮吗?”

黎姿靠在落地窗上,瞅了眼窗外落雪里的车水马龙。

其实......根本没怎么玩。

应挽第二天醒来就发了低烧,不知道是水土不服,还是......别的什么。暴雪下了一天一夜,仍是不停,从窗户望出去,房主停在院子里的小型皮卡已经被雪没过半截车身。

就算是没生病,也出不去了。

好在应挽带了药,冰箱里也有充足的食材。她想简单做点,可项珩连水都不让她碰,每次她一靠近厨房,就要被搂着腰抱到一边去。

可应挽又不敢真的放项珩一个人在厨房不管,争论片刻,项珩找来一块薄毯,叠了铺在岛台上,将应挽抱坐上去。

“应老师,教教我吧。”他双手撑在她腰侧。

于是应挽说什么,他就去做什么。

项珩难得显出难以应付的模样,开了冰箱,连香菜和芹菜也分不清。应挽忍不住闷笑,被他听见了,恼羞成怒地含了口热牛奶,过来堵她的嘴。

他下厨也不正经,备菜的间隙,洗了手,非要凑过来吻一下她的唇角,再接着做手上的事。

应挽每次都毫无防备,恼得打他,被项珩调笑道,要怪就怪这岛台的高度太恰到好处,让他稍一偏头就能够到她的唇。

项珩做菜是真没什么天赋,称不上鸡飞狗跳,但也十分手忙脚乱。好在应挽教得细,最后做出来的还算能入口。

项珩对这个活了二十几年才发现的弱项十分不满,每次尝了第一口,总有想要倒掉重做的冲动。应挽倒不觉得有什么,于是,两个人几乎每日都对着窗外的皑皑白雪,肩挨着肩用餐。

项珩食指指腹上新添了一块创可贴。

应挽默默想,也许别人穷极一生都在追求的东西,她已经尽数拥有了。

......

窗边的位子刚好空出两个,应挽跟着黎姿坐过去,轻声和她说话。

“他把你弄发烧了?!”

黎姿听着应挽的回答,差点没控制住音量,“真是禽兽啊......”

“又说我什么坏话?”有人从后面揽住应挽的肩膀。

黎姿翻了个白眼。这才聊了几句啊?跟屁虫似的。

“在这儿冷不冷?”

项珩去牵应挽的手指,触到泛凉的指尖,眉心皱了一下。

窗边不比屋子里头,还是有些凉意渗进来。应挽进来就把外套脱了,本来没在意,他一说,倒觉得有点凉了。

黎姿没觉得冷,刚想说项珩瞎操心,伸手也摸摸应挽的手心,才发觉这姑娘手凉得不行。

黎姿赶忙带着她往空调旁走几步,带着歉意道:“都怪我,在这窗边上站习惯了。”

“没事。”应挽笑着摇头。

“要不要点杯热饮喝?他们这儿新上了不少热饮,应季的。”

“好,我尝尝。”应挽问她饮品吧台在哪。

“一楼。”黎姿回,“不用这么麻烦,叫人进来直接点就好。”

“没事,我想下去走走。”

过来坐了很久的车,她身上不太舒坦。

“一起去。”项珩搂过她的腰。

黎姿简直没眼看:“黏死了你,小心人家阿挽烦你。”

项珩轻笑,取了应挽的外套,牵着她出去。

他们的包厢是这层最大的,在走廊的尽头。应挽出了门便直直往前走,项珩手上使力带她停下,将外套展开披在她肩上。

“转向了?电梯在左边。”

电梯就在他们包厢门口。

应挽想伸手,先被他带着,像给小孩子穿衣服那样,将手臂伸进袖筒,然后任他弯下腰将外套上的牛角扣一个个扣上。

“想走楼梯。”等他站直,她才抬起手,指指走廊中央的旋转楼梯。

这里头的装潢是锋芒毕露的审美,各处都是富丽堂皇的模样,其中又以巨大的旋转楼梯最为有名。这楼梯据说请了当年最富盛名的设计师出山,扶手的雕琢极为精妙,用雕梁画栋来形容也不为过。

项珩几乎每次来都是这个包厢,习惯了坐电梯,直上直下惯了,都快要忘了楼梯的存在。

“好,走楼梯。”他笑笑,牵起应挽的手。

地上铺就的地毯模样也颇为讲究,应挽盯着一步一换的纹样瞅着,模糊听见走廊那头传出几道男人声响。中年人之间的恭维吹捧遥遥传过来,她从小听惯了,不甚在意。

“一会儿结束了,去我那儿?”项珩还是觉得她的手太冷,干脆与她十指相扣,放进自己口袋里。

手腕也暖融融一片,应挽轻嗯一声。

快走到楼梯口,应挽才抬起头。越过色泽极好的木质扶手,她模糊看见走廊对面的一群人也在往这边缓步挪动。

她才发现那些人也不全是中年,被簇拥在中间的那人看起来颇为年轻,左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。

一群人都是较正式的着装,话音里隐约传来虚无缥缈的商业词汇。应挽对这种场景毫无兴趣,空闲的那只手搭上楼梯扶手,收回目光。

迈步前一刻,余光却划过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走廊那头,缀在最后的男人关了包厢门,几步追上来,注意力全在那个被众星捧月的年轻男人身上。

男人擦擦脑门儿上的汗,款式略旧的袖扣一闪,露出半张侧脸。

竟然是应荣之。

一瞬间,应挽控制不住后退了一步。

长筒靴的鞋跟踩在厚重地毯上,寂静无声。

同样无声地,她挣开项珩的手指,将手从他的口袋里抽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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